监理工程管理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 装饰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项目计划软件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建筑OA系统 > 项目计划软件

0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法规及相关知识》辅导资料(136)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1Z302033 掌握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一、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概念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欠缺生效条件时,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裁定,从而使合同的内容变更或者使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的合同。泛普软件-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重点解析]

  1.前面学习过的有效合同的四个条件有哪些?我们回忆一下: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2.当所签订的合同不完全符合这些条件的时候,就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这样的合同可能有三个结果:

  (1)是被撤销,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

  (2)是被变更,合同的内容趋于合理。

  (3)是不变,也就是当事人不去申请变更或者撤销,愿意按照原合同履行,则原合同有效。

  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依据《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三)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四)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重点解析]

  1.对于上面这些构成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条件需要牢牢掌握住,特别是要和构成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对比记忆。

  2.注意请求的对象既可以是人民法院,也可以是仲裁机构。

  更多推荐:

  ·2015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汇总(更新中…)

  ·【全网首发】2015一级建造师教材对比

  ·【图解】告诉你2015年一级建造师如何报名!

  ·趁心未老,趁梦还在,全力备考!2015一建招生热力开启!

  ·【一建集中营】备战一建,此刻启程!结识备考小伙伴,一起考出好成绩!

  ·【有问有“达”】网校名师达江一建交流贴

  

  2015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辅导班次

适合人群

配套辅导书

特色班

 超值优惠套餐,适合基础好,自学能力强学员     550元/门

立即购买>>

通关班

 报名、考试不过,下期免费学,适合提前备考的学员  880元/门

精品班

 高清智能交互课件,适合基础薄弱、工作较忙学员   1200元/门

实验班

 签协议保障通关,适合专职助教督促指导,零基础学员 2000元/门

发布:2007-06-19 11:10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泛普项目计划软件其他应用

项目管理工具 禅道项目管理软件 梦龙项目管理软件 微软项目管理软件 装饰管理系统 装修预算软件 项目计划软件 项目进度管理软件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软件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项目管理系统 施工管理软件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工程管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