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建筑OA系统 >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2015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资料(10)
可撤销合同
(1)当事人依法请求变更或撤销的合同的概念
当事人依法请求变更或撤销的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欠缺生效条件时,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裁定,从而使合同的内容变更或者使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的合同。
(2)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53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一方因自己的过失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的行为。
显失公平,是当事人一方处于紧迫或者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身有重大不利的合同的行为。
当事人一方因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属于无效合同。但是,与违法合同以及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合同不同,这种合同受害者只是受欺诈、受胁迫或被乘人之危的一方当事人,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受害方可以有选择合同效力的权利,即可以撤销或者变更合同而使合同无效,也可以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无效,也还可以保持合同有效。
(3)撤销权消灭
1)撤销权消灭的概念,撤销权消灭,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原享有的撤销权因一定的法定事由的出现,而使其撤销权丧失的法律事实。
2)撤销权消灭的法律规定。《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①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②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3)撤销权的行使期间。合同当事人一方行使撤销权时,应当在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1年内行使。这一年的期间在法律上称作除斥期间,除斥期间是法律规定的当事人的某种权利的存续期间,期间届满后,权利归于消灭。
4)撤销权的放弃。撤销权的放弃,是指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以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放弃撤销权的行为。撤销权作为合同当事人一方基于法律规定而享有的一项权利,对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法律事实真相如实了解后,有权按照“意思自治”原则,作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撒销权”,最终达到维护自身根本利益的目的。
(4)无效的合同或被撤销的合同的法律效力
无效的合同或被撤销的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是《合同法》中关于合同的效力的重要内容,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并不表明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全部结束。
1)合同自始无效和部分无效
《合同法》第56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自始无效。自始无效,是指合同一旦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即将产生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时起即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部分无效。合同部分无效,是指合同的部分内容无效,即无效或者被撤销而宣告无效的只涉及合同的部分内容,那么,合同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时,有关解决争议的条款的效力
《合同法》第57条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时,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依照此项法条的规定,合同中关于解决争议的方法条款的效力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因此,不受合同无效、变更或者终止的影响。也即合同无效、合同变更或者合同终止并不必然导致合同中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无效、变更、终止。
泛普软件-工程项目管理系统整理
更多推荐:
·2015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汇总(更新中…)
·【全网首发】2015一级建造师教材对比
·【图解】告诉你2015年一级建造师如何报名!
·趁心未老,趁梦还在,全力备考!2015一建招生热力开启!
·【一建集中营】备战一建,此刻启程!结识备考小伙伴,一起考出好成绩!
·【有问有“达”】网校名师达江一建交流贴
2015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辅导班次 |
适合人群 |
配套辅导书 |
特色班 |
超值优惠套餐,适合基础好,自学能力强学员 550元/门 |
立即购买>>
|
通关班 |
报名、考试不过,下期免费学,适合提前备考的学员 880元/门 |
|
精品班 |
高清智能交互课件,适合基础薄弱、工作较忙学员 1200元/门 |
|
实验班 |
签协议保障通关,适合专职助教督促指导,零基础学员 2000元/门 |
- 1项目管理工具
- 2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 3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 4开源项目管理软件
- 5项目管理软件下载
- 6重庆建筑施工项目管理系统开发
- 7工程项目管理软件下载
- 8多项目管理
- 9项目管理系统
- 10好用的项目管理
- 11企业项目管理排名
- 12项目管理软件
- 1工程项目设计的着眼点:造价控制
- 2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质量标准手册(附图丰富)
- 3建设工程进度控制考试分值分布(第四章)
- 4关于实施绿色建筑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定期报表的通知
- 5混凝土搅拌站设备需要注意的-液压缸气蚀故障
- 6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经济复习——消费者均衡
- 7大中型搅拌站企业垄断市场趋势愈演愈烈
- 82015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复习资料:质量问题的原因
- 9优雅性:传统与现代的切入点
- 10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纵断面图有何作用
- 11对监理单位是可以招标选择吗
- 122015年造价工程师《理论与法规》重要知识总结33
- 13机场防洪方案最终稿
- 14一级建造师管理与实务复习要点:浮法玻璃
- 15基础、基础连梁与承台梁的区别
- 162015年监理工程师《投资控制》每日一练(3.28)
- 172013年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每日一练(5.10)
- 18造价工程师土建工程辅导:道路工程施工
- 192013年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每日一练(1.29)
- 202015年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每日一练(5.20)
- 212015年监理工程师:进度计划缩短某些工作的持续时间
- 22二级建造师复习资料:起诉的方式
- 232015年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
- 24分立合并转让的工伤保险责任
- 25清水GRC墙板裂缝预控技术
- 26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工业炉窑砌筑工程施工程序
- 27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今年将再度扩容
- 28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省规划建设遥感监测执法系统推进会
- 29机电工程检验试验计划(卡)的编制要求
- 30招投标制与工程造价
成都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1层9号
重庆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华创商务大厦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