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管理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 装饰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建筑OA系统 >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2015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资料:合同的转让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二)掌握合同的转让

  1、合同转让的概述

  (1)合同转让的类型

  1)合同权利转让

  2)合同义务转移

  3)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也称概括转移)

  (2)合同转让的特征

  (3)导致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的事由

  1)依法律规定而产生权利转让;

  2)依法律行为而发生转让。

  2、债权转让

  (1)概述

  指在不改变合同权利义务内容基础上,享有合同权利的当事人将其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享有。包括合同权利部分转让和合同权利全部转让。

  (2)转让的条件

  合同权利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方可转让。

  1)被转让的合同权利须有效存在

  无效合同或者已经被终止的合同不产生有效合同权利,不产生有效的合同权利转让。

  2)转让人与受让人达成合同权利转让的协议

  受让人如果不接受该权利,合同权利是不能被转让的。

  3)被转让的合同权利应具有可转让性。

  《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3)债权转让的效力

  1)受让人成为合同新债权人

  2)其他权利随之转移

  ①从权利随之转移

  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消,从合同也将失去法律效力;而从合同无效或者被撤消一般不影响主合同的法律效力。

  ②抗辩权随之转移

  由于债权已经转让,原合同的债权人已经由第三人代替,所以,债务人的抗辩权就不能再向原合同的债权人行使了,而要向接受债权的第三人行使。

  《合同法》第82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③抵销权的转移

  如果原合同当事人存在可以依法抵销的债务,则在债权转让后,债务人的抵销权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合同法》第83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泛普软件-工程项目管理系统整理

  更多推荐:

  ·2015年二建《施工管理》真题答案及解析

  ·2015年二建《法规》真题答案及解析

  ·全网首发2015年二级建造师考后真题汇总

  ·网校名师达江在线解答学员问题——二建考试交流帖

  2016二级建造师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辅导班次

适合人群

配套辅导书

特色班

 超值优惠套餐,适合基础好,自学能力强学员     450元/门

立即购买>>

通关班

 报名、考试不过,下期免费学,适合提前备考的学员  700元/门

精品班

 高清智能交互课件,适合基础薄弱、工作较忙学员   980元/门

实验班

 签协议保障通关,适合专职助教督促指导,零基础学员 1800元/门

发布:2007-06-26 14:06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泛普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其他应用

项目管理工具 禅道项目管理软件 梦龙项目管理软件 微软项目管理软件 装饰管理系统 装修预算软件 项目计划软件 项目进度管理软件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软件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项目管理系统 施工管理软件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工程管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