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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续报、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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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故续报、补报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事故发生单位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续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事故发生单位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补报。

责任编辑:Sea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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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07-07-30 10:29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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