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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报告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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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故报告主体

  要做到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必须明确法定的事故报告主体(义务人)。事故报告主体不履行法定报告义务,将受到法律追究。《条例》明确的负有事故报告义务的主体主要有5种:

  1.事故发生单位现场人员。

  2.事故单位负责人。

  3.有关政府职能部门。

  4.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5.其他报告义务人。

责任编辑:Sea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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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07-07-30 10:33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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