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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造价工程师《理论与法规》专家讲解(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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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3.4.6]

  [例3.4.7]某企业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为1000万元,扣除项目金额为250万元,试计算此次转让房地产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解:应纳土地增值税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1)计算增值额:

  1000-250=750(万元)

  (2)计算扣除项目金额的50%,100%,200%比值:

  本题扣除项目金额的50%为125,扣除项目金额的100%为250,扣除项目金额的200%为500

  (3)将增值额按照0~扣除项目金额的50%,扣除项目金额的50%~100%,扣除项目金额的100%~200%,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分成四段,从前到后每段的税率分别为30%,40%,50%,60%

  (4)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

  125×30%+125×40%+250×50%+250×60%=362.5(万元)

  本例中增值额占扣除项目比例为200%以上,税率为60%,速算扣除系数为0.35,采用速算扣除法可计算如下:

  应纳税额=750×60%-250×0.35

  =450-87.5

  =362.5(万元)

  5. 税收优惠

  (1)纳税人建造普通住宅出售时,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就其全部增值额计税。

  (2)对个人转让房地产的,凡居住满5年或以上的,免征土地增值税;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未满3年的,不实行优惠。

  (3)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4)1994年1月1日前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合同,无论房地产在何时转让,均免征土地增值税。

  (七)契税

  1. 纳税人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包括内外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员。

  2. 纳税对象

  契税的纳税对象是在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3. 计税依据和税率

  契税的计税依据是不动产的价格。

  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

  4. 应纳税额

  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契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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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07-06-30 12:47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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