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习题班讲义精选(33)
七、熟悉《刑法》司法解释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中的渎职犯罪行为及定罪处罚的规定
(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
《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1.对不符合矿山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2.对于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矿山生产经营单位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3.对于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矿山生产经营单位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不予查处的;
4.强令审核、验收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施本条第(一)项行为,或者实施其他阻碍下级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行为的;
5.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的;
6.其他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行为。
(五)量刑情节的规定
1.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量刑情节。
《司法解释》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恶劣”:
(1)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
(3)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
2.不报或者谎报事故罪的量刑情节。《司法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I)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2)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
1)决定不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的;
2)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3)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
4)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
(3)其他严重的情节。
《司法解释》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1)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三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十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
2)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3)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八、熟悉《刑法》司法解释对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的规定
危害矿山生产安全构成犯罪的人,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积极组织、参与事故抢救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九、掌握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及其有关人员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刑法》关于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犯罪主要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犯罪客体是破坏行政管理秩序,危及公私财产和人的生命和健康;犯罪主体是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包括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中介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客观要件是实施了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评估、检测、检验、认证、咨询等安全生产中介服务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主观要件是具有提供虚假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证明文件的故意。
十、熟悉伪造、变造、买卖安全生产事项行政许可证书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依法以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和颁发证照等形式对安全生产事项实施行政许可。上述安全生产事项行政许可的各种公文、证照是法定文书,不得伪造、变造、买卖。
违反《刑法》的有关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安全生产事项行政许可证书的,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工作秩序和行政管理;犯罪主体是伪造、变造、买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书的直接责任人员,包括有关单位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客观要件是实施了伪造、变造、买卖安全生产事项行政许可证书的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主观要件是具有伪造、变造、买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书的故意。
泛普软件-工程项目管理系统整理
更多推荐:
·2015年安全工程师报名汇总
·2015安全工程师备考经验交流
·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
- 1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 2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 3项目管理系统
- 4工程行业科研项目管理系统
- 5工程项目管理软件下载
- 6开源项目管理系统下载
- 7工程项目管理
- 8多项目管理
- 9项目管理
- 10哪家项目管理好
- 11企业项目管理排名
- 12项目管理系统有哪些
- 1《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考前提高试题6
- 22015年注册安全工程师《相关法律知识》模拟试题(7)
- 32015年咨询工程师《组织与管理》每日一练(2.27)
- 4园林竹子的资料
- 5斜屋面沥青瓦施工技术
- 62015年双鸭山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
- 7咨询工程师考试《工程咨询概论》模拟练习题(29)
- 82015年咨询工程师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2015.4.23)
- 92015安全工程师《相关法律知识》考点精华:煤矿安全监察
- 10浅谈测绘概论
- 112015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要式法律行为
- 12建筑施工安全知识问答(监理)
- 13宜昌市公布2015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 142015年造价员基础知识:成功的项目管理需满足的条件
- 15招标师学习资料:投标文件递交
- 16校安办: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严防拖欠农民工工资
- 17广东省某工程防水施工方案(聚氨酯、PVC)
- 18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在岗人数告急
- 19一级建造师管理与实务复习要点:空调风管接口咬合
- 202015年咨询工程师:项目前期阶段咨询
- 21名企编制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图文并茂)
- 22甘肃庆阳市建管局开展工程造价执业印章申办工作
- 23司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内容
- 242015年造价工程师《计价控制》第四章知识(8)
- 25某高速公路两侧以及周边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34p
- 262015造价员《土建工程》造价基础知识:砌筑工程施工
- 27南昌国贸地产被实名举报操纵招标 金额近20亿
- 28安全工程师生产技术复习要点:有害因素
- 29搅拌桩施工工艺
- 30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成都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1层9号
重庆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华创商务大厦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