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 装饰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建筑OA系统 >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2015年安全工程师考试《安全生产法》:应负的法律责任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一)责任主体

  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包括: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2.建设工程的各方主体及其有关人员;

  3.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4.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

  5.注册执业人员。

  (二)行政处罚种类

  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实施下列行政处罚:

  (1)警告;

  (2)责令限期改正;

  (3)责令停业整顿;

  (4)罚款;

  (5)降低资质等级;

  (6)吊销资质证书。

  (三)行政处罚的实施

  根据现行职责分工,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不是一个而是多个,必须明确有关行政处罚的执法主体。为了保证行政处罚的有效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处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泛普软件-工程项目管理系统整理

  更多推荐:

  ·2015年安全工程师报名汇总

  ·2015安全工程师备考经验交流

  ·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

发布:2007-08-03 15:09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泛普软件项目管理工具其他应用

项目管理工具 禅道项目管理软件 梦龙项目管理软件 微软项目管理软件 装饰管理系统 装修预算软件 项目计划软件 项目进度管理软件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软件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项目管理系统 施工管理软件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工程管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