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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基础知识施工合同及总承包管理:EPC合同的履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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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基础施工合同及总承包管理:EPC合同的履行管理

1、业主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选择和任命业主代表。

(2)负责工程勘察。

(3)工程变更。

(4)施工文件的审查。

2、承包商的主要责任

(1)设计责任。

(2)承包商文件。

(3)施工文件。

(4)工程协调。

(5)除非合同专用条件中另有规定,承包商应负责工程需要的所有货物和其他物品的包装、装货、运输、接收、卸货、存储和保护,并及时将任何工程设备或其他主要货物即将运到现场的日期通知业主。

3、合同价款及其支付

(1)合同价款。总承包合同通常为总价合同,支付以总价为基础。如果合同价格要随劳务、货物或其他工程费用的变化进行调整,应在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如果发生任何未预见到的困难和费用,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承包商应支付其为完成合同义务所引起的关税和税收,合同价格不因此类费用变化进行调整,但因法律、行政法规变更的除外。

当然,在总价合同中也可能有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支付的分项,即采用单价计价方式。有关计量和估价方法可以在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

(2)合同价格的期中支付。合同价格可以采用按月支付或分期(工程阶段)支付方式。如果采用分期支付方式,合同应包括一份支付表,列明合同价款分期支付的详细情况。

对拟用于但尚未运到现场生产设备和材料,如果根据合同规定承包商有权获得期中付款,则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相关生产设备和材料在工程所在国,并已按业主的指示,标明是业主的财产;

2)承包商已向业主提交保险的证据和符合业主要求的与该项付款等额的银行保函。

责任编辑:lwg
发布:2007-08-04 11:32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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