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 装饰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建筑OA系统 >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2015招标师考试教材重点: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2015年招标师考试科目《招标法律法规》是2015年招标师考试重点考试科目,本文章帮助您系统复习2015年招标师考试课程,全面了解招标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第1章第3条至第8条规定的基本原则,参照民法原则总结提炼,是《合同法》的核心内容。

(1)平等原则

《合同法》第3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平等原则所指的法律地位平等,并非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事实上平等,权利义务相同,而是指在双方权利义务对等、法律利益相对平衡的情况下,在签署合同各方的平等地位。

(2)自愿原则

《合同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自愿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在法律的规定范围内,在合法的前提下,通过协商,自愿决定和调整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自愿原则体现了民事活动的基本特征,是民事关系区别于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的特有的原则。

(3)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亦称正义原则。法律意义在于坚持社会正义,公平的确定法律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4)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法》第6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内涵是: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各个阶段,以及在合同关系终止后,都应当严格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5)合法性原则

《合同法》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及履行合同时,符合国家强制性法律的要求,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发布:2007-08-06 18:12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泛普软件项目管理工具其他应用

项目管理工具 禅道项目管理软件 梦龙项目管理软件 微软项目管理软件 装饰管理系统 装修预算软件 项目计划软件 项目进度管理软件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软件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项目管理系统 施工管理软件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工程管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