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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招标师考试《法律法规与政策》讲义精髓(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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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5 发包与承包

  (1)一般规定

  (2)与发包有关的法律规定

  《建筑法》第19条规定:“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用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建设工程的招标发包,主要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有关规定。《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了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在该范围内并且达到国家规定的规模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都必须依法进行招标。对于不适于招标发包可以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承包人依然要符合资质的要求。《建筑法》第22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禁止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和指定采购。“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建筑法》第25条规定:“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3)与承包有关的法律规定

  《建筑法》第26条第1款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建筑法》第27条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例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并中标,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质量原因遭遇业主索赔,索赔金额为10000元。在甲公司与乙公司投标前的协议中约定了对于债务各承担50%的比例,则( ABC )。
  A.业主可以要求甲公司支付10000元,甲公司不得以与乙公司有协议为由拒绝支付
  B.甲公司支付了10000元后,乙公司就不再对业主承担债务
  C.甲公司支付了10000元后,可以根据协议要求乙公司向其支付5000元作为补偿
  D.业主如果要求甲公司支付10000元,甲公司可以与乙公司有协议为由拒绝支付
  E.甲公司支付了10000元后,乙公司也需要向业主支付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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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07-08-07 11:37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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