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 装饰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建筑OA系统 >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招标采购与案例分析》资格预审合格单位的取舍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案例】某大型工程项目实行国际竞争性招标。在刊出邀请资格预审通告后,有20家承包商按定时间和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机构采用“定项评分法”进行评分预审,结果有12承包商的总分达到最低标准。招标人认为获得投标资格的申请人太多,考虑到这些申请人后准备投标的费用太高,遂决定再按得分高低,取总分前6名的申请人前来购买招标文件,通知其他申请人未能通过资格预审。

  【问题】 该招标人的做法是否合适?

  【分析】

  按照惯例,所有符合资格预审标准的申请人都应允许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这12家申请人既然都已经达到最低分数标准,说明都具有投标承包工程的能力,因此应获得同等购买招标文件的资资格。若投标,这12家承包商都有中标的可能。因此,招标人如果要取前6名,就应事先规定,而不能事后做决定,否则是不公平的。

  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行政手段或者其他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标人的数量。

  【参考答案】该案例中招标人的做法是不合适的,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行政手段或者其他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标人的数量。

发布:2007-08-08 16:25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泛普软件项目管理工具其他应用

项目管理工具 禅道项目管理软件 梦龙项目管理软件 微软项目管理软件 装饰管理系统 装修预算软件 项目计划软件 项目进度管理软件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软件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项目管理系统 施工管理软件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工程管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