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的储存、保管、搬运管理办法
物料的储存、保管、搬运管理办法
一.目的:使物料储存,物料保管,物料搬运有序进行,以达到维护物料品质之功效。
二.范围:公司所有物料
三.储存期规定
1.电子元件有效储存期12个月
2.塑胶件有效储存期12个月
3.包装材料有效储存期24个月
4.五金件有效储存期6个月
5.成品有效储存期12个月
6.化工件及危险物品有效储存期按供应商提供的期限为准
7.初胚有效储存期3个月
8.烤漆件,电镀件,铝材有效储存期6个月
四.储存区域及环境
1.储存区分:待处理,良品区和不良品区。
2.储存条件:储存地区必须通气,通分,干净,白天保持空气流畅,下雨天应关好门窗,以保持物料干燥,防止物料受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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