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列现代中药为第一发展重点
依托舜王城中药科技园,加快建设山东省中药质量安全示范园区和集种植、加工、贸易于一体的新型中药材物流及中药加工基地
近日,山东菏泽市人民政府出台《加快全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发展意见》),将现代中药列为第一发展重点,并制定5项扶持措施和4条保障机制。
近年来,菏泽市生物医药产业异军突起,特别是中药经济,已成为全市盈利水平高、成长快、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一大主导产业,正处于加速膨胀和提档升级的关键期。菏泽发展现代中药基础好,既有国家统一批准的鄄城舜王城中药材专业市场,又有新建的鄄城舜王城中药科技园和步长药业集团公司等中药企业群,无论是流通还是生产,条件可谓得天独厚,将现代中药列为第一发展重点正当其时。为此市政府出台了《发展意见》,依托舜王城中药科技园,扶持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加快建设山东省中药质量安全示范园区和集种植、加工、贸易于一体的新型中药材物流及中药加工基地,使菏泽中药现代化发展跨入山东省前列,成为中药经济产业大市强市。
该市给予发展中药现代化以优惠扶持措施:一是获得国家注册分类1类新药证书的中药、天然药物项目,在该市落地实现产业化的,每个项目资助100~200万元。获得国家注册6类及以上中药、天然药物产品项目,在该市落地实现产业化的,每个项目资助50~100万元。以上资助由受益财政负担。二是实行中药材种植补贴制度。种植中药材100亩以上的企业或专业户,前3年,按照每年每亩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通过GAP基地认证的,每年每亩按照2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由受益财政负担。三是中药企业、科研单位开展新药和生物制品研发的,财政分不同阶段给予补助。完成临床前研究,并申报药物临床试验的项目,补助30~60万元;完成药物临床试验,并取得新药证书的项目,补助60~120万元。以上补助由市与县区财政各负担50%。四是支持市外高科技中药生物医药企业整体搬迁到菏泽生产。按照企业规模、产品科技含量,由受益财政给予100~200万元的支持。五是生物医药(包括中药)生产企业发生广告费等营销费用支出超过税务机关规定限额的,以企业上年实际缴纳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力为基数,由受益财政从企业实际缴纳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力增量,给予适当扶持。(田洪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