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公司管理系统 | 工程企业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造价咨询管理系统 | 工程设计管理系统 | 甲方项目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客户案例 | 在线试用
X 关闭
公文管理系统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OA系统企业版 > 相关软件 > 公文管理系统

珠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公文程序暂行规定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核心提示:珠府办字〔2013〕56号关于印发珠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公文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珠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公文程序暂行规定》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

 

珠府办字〔2013〕56号
关于印发珠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公文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珠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公文程序暂行规定》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12月3日

    
珠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公文程序暂行规定

 

    一、区政府及其办公室编号发出的正式公文,按如下程序办理发文手续;拟稿人拟稿----拟稿单位领导初核(部门代拟稿)----秘书科一核----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一审----办公室主任审定----区长、副区长、调研员签发或直接发文----秘书科编号----拟稿单位打印校稿----办公室业务科室校核----拟稿单位成文分发。
    
    二、各环节核、审稿人员、领导分工
 (一)拟稿单位领导:对文稿的内容、政策进行初核、把关。并明确该文稿是否予以公开。
    
    (二)法制办:对文稿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与过去发出的公文有无出入和矛盾,要求措施是否明确具体,切实可行进行核定、修改或提出意见送分管副区长审核。
    
    (三)秘书科:对文稿是否需要行文,用什么名义行文,是否存在党政不分的情况,涉及到有关部门的问题是否协调一致并经过会签,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等进行核定、修改或提出意见送分管副区长审核,并对文稿体例格式的规范进行核稿。
    
    (四)分管副主任:就办公室法制办、秘书科核稿情况进行审核、把关。
    
    (五)办公室主任:就文稿最后发文提出审定意见。
                                                 

发布:2007-03-27 15:17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栏目:
相关文章:
相关软件
联系方式

成都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1层9号

重庆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华创商务大厦18楼

咨询:400-8352-114

加微信,免费获取试用系统

QQ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