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环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通知
各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环保局,市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提高文稿文件制发和写作质量,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 2012〕14号)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 9704-2012)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文稿格式
(一)纸张规格和一般要求:统一用A4纸张,页边距设置(mm):上32,下27,左28,右26。一般情况下,文稿页码采用“页面底端”和“居中”方式,页码采用默认格式。如有特殊要求,另行处理。文稿所有标点符号都使用中文全角格式,正文每段首行空2字,回行后顶格;有称谓和主送机关的,称谓和主送机关在正文首行顶格书写后加冒号;文稿中数字、年份不能回行;数字,除部分结构层次序数以及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其他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二)标题层次和字体要求:公文结构层次序数一般为:第一层用“一、”,第二层用“(一)”,第三层用“1.”,第四层用“(1)”。大标题用2号宋体加粗,副标题用3号楷体。正文第一级小标题用3号黑体,第二级小标题用3号仿宋体加粗,其余正文文字均用3号仿宋体。正文行距用“固定值”,“设置值”为26-28磅。
(三)署名落款和日期要求:汇报或交流文稿,署名落款应在正副标题之下空1行居中,字体为3号楷体;日期为文稿使用当天日期,阿拉伯数字加年、月、日,加圆括号标注于正副标题下空1行(有署名的标注于署名下1行)居中位置,字体与副标题和署名相同。
(四)印刷和装订要求:双面印刷;左侧装订。
二、正式文件格式
(一)公文的构成要素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二)公文的排版形式
排版形式指公文各组成要素在文件版面上的标印格式。
1.公文用纸幅面尺寸。
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210MM*297MM
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为:公文用纸天头37MM,公文用纸订口28MM,版心尺寸156MM*225MM(不含页码)。
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
2.公文书写形式。
从左至右横排、横写。其标识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3.字体字号。
发文机关标识使用2号小标宋体字,红色标识;秘密等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发文字号、签发人、主送机关、附注、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时间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正文以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字,正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
4.页码。
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
5.信函式公文。
发文机关名称上边缘距上页边的距离为30mm ,推荐用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发文机关全称下4mm 处为一条武文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mm 处为一条文武线(上细下粗),两条线长均为170mm。每行居中排28个字。发文机关名称及双线均印红色。
(三)公文各要素及排版形式
公文的各要素划分为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
1.公文版头部分。
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头。版头包括: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
(1)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如需标注份号,一般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2)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如需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3)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如需标注紧急程度,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4)发文机关标识: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 “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颜色为红色,以醒目、美观、庄重为原则。联合行文时,如需同时标注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一般应当将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如有“文件”二字,应当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以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为准上下居中排布。
(5)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6)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由“签发人”三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居右空一字,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签发人”三字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如有多个签发人,签发人姓名按照发文机关的排列顺序从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均匀编排,一般每行排两个姓名,回行时与上一行第一个签发人姓名对齐。
2.公文主体部分。
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
(1)公文标题:即对公文主要内容准确、简要的概括。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除法规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2)主送机关:是指要求公文予以办理或答复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导致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当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3)公文正文: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回行。正文以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字。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4)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 XXXXX”);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5)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6)成文时间:指公文生效的时间。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标识在正文之下,空两行右空4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7)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加盖印章。印章用红色,不得出现空白印章。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单一机关行文时,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 名和成文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联合行文时,一般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照发文机关顺序整齐排列在相应位置,并将印章一一对应、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最后一个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之间排列整齐、互不相交或相切,每排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首排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8)附注:是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如公文的发放范围、使用时注意的事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公文如有附注,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
(9)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附件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附件顺序号和附件标题应当与附件说明的表述一致。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如附件与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当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注“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
3.公文版记部分。
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记。包括: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1)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如有抄送机关,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上一行、左右各空一字编排。“抄送”二字后加全角冒号和抄送机关名称,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名称后标句号。如需把主送机关移至版记,除将“抄送”二字改为“主送”外,编排方法同抄送机关。既有主送机关又有抄送机关时,应当将主送机关置于抄送机关之上一行,之间不加分隔线。
(3)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编排在末条分隔线之上,印发机关左空一字,印发日期右空一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后加“印发”二字。版记中如有其他要素,应当将其与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用一条细分隔线隔开。
(四)新旧公文的主要区别
1.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是全新的首次统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规范标准。
2.在“文种”方面,在《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13个文种基础上,增加了党委的“决议”和“公报”两个文种,共15个文种。
3.在公文用纸方面,党政公文统一使用采用国际标准A4型,党委系统公文不再采用16开型。
4.在“格式”方面,取消了主题词和印刷份数;公文在盖章的同时,也要署发文机关名称。
5.在公文拟制方面,要求“重要公文”由主要负责人签发。
6.在行文规则方面,增加“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7.在公文管理方面,增加发文立户的规定。
附件:1.市环保局和市环保局办公室文件格式样式
2.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盐城市环境保护局
2012年9月21日
- 1公文中标点符号的用法
- 2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实施细则(施行)
- 4辽宁省交通厅关于规范公文拟制行为提高公文拟制水平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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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图3最新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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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襄阳市国土资源局公文处理实施办法
- 9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 10雨花区教育局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 11安岳县林业局公文办理制度
- 12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公文签发规定
- 13浅谈如何做好公文管理和保密工作?
- 14乌海市地方税务系统公文处理办法、操作规范
- 15万宝新区公文处理细则
- 16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简版本)
- 17国家体育总局公文处理工作办法
- 18党的机关文件印制格式标准(2012年1月1日-6月30日标准)
- 19东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公文管理制度
- 20濮阳市人民政府公文格式实施细则
- 21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 22荆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规则
- 23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工作办法
- 24邵阳市交通运输局公文办理制度
- 25凤县公文处理手册
- 26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完整版)
- 27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公文处理工作办法(试行)
- 28图1最新A4型公文用纸页边及版心尺寸
- 29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
- 30人力资源管理公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