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OA系统的逻辑定义流程的实现方式
泛普软件的公司OA系统的逻辑定义
3.3.1 协办人权限逻辑
(1)【仅能在主办人提交前提交意见】
当勾选“仅能在主办人提交前提交意见”,则主办人提交意见前协办人可提交意见,主办人提交意见后协办人不可提交意见。
不勾选“仅能在主办人提交前提交意见”,则主办人提交意见前或提交意见后,协办人都可提交意见。
(2)OA协同办公系统【未查看一直停留在待办】
当勾选“未查看一直停留在待办”,则在协办人未查看流程的前提下,主办人提交意见后,该流程仍然停留在协办人的待办事宜中,协办人查看流程后,流程转到协办人的已办或办结事宜中;在协办人已查看流程的前提下,主办人提交意见后,该流程转到协办人的已办或办结事宜中。
不勾选“未查看一直停留在待办”,无论协办人是否查看过流程,主办人提交意见后,该流程都转到协办人的已办或办结事宜中。
(3)【可修改表单内容】
当勾选“可修改表单内容”,则协办人可以对可编辑的表单字段进行修改,但流程流转到下一节点后就不可以再修改表单字段内容。
不勾选“可修改表单内容”,则协办人不可以修改表单中任何字段。
主办人之间的关系
(1)主办人之间非会签
协办人作为被抄送人可以提交一次流程,协办人是否提交流程不影响主办人的操作,主办人之一提交流程,流程流转到下一节点。
(2)主办人之间会签或依次逐个处理
协办人作为被抄送人可以提交一次流程,协办人是否提交流程不影响主办人的操作,所有主办人提交流程后,流程流转到下一节点。
【会签关系】选择【非会签】协办人权限设置调整
4.1背景
(1)【主办人提交前可提交意见】
改造前,当协办人与主办人是非会签关系时,勾选【主办人提交前可提交意见】逻辑不正确,勾选后主办人提交前协办人可提交意见,主办人提交后协办人不可提交意见;不勾选则主办人提交前后协办人都不可提交意见。从应用角度来说,既然协办人与主办人是非会签关系,那么只要其中一个人提交流程,流程已经流转到下一节点,所以协办人必须要在主办人之前提交意见,否则就不能提交意见。故不勾选【主办人提交前可提交意见】是没有意义的,故将此选项默认选中且禁止修改,同时名称调整为【仅能在主办人提交前提交意见】。
4.2设置界面调整
改造后,【主办人提交前可提交意见】选项修改为【仅能在主办人提交前提交意见】且默认选中并不可修改,下方【操作说明】中关于【主办人提交前可提交意见】选项的说明调整为“仅能在主办人提交前提交意见:是指主办人提交意见前协办人可提交意见,主办人提交意见后协办人不可提交意见”。
泛普OA软件逻辑定义
4.3.1 协办人权限逻辑
(1)【仅能在主办人提交前提交意见】
默认勾选“仅能在主办人提交前提交意见”且不可编辑,主办人提交意见前协办人可提交意见,主办人提交意见后协办人不可提交意见。
(2)【未查看一直停留在待办】
当勾选“未查看一直停留在待办”,则在协办人未查看流程的前提下,主办人提交意见后,该流程仍然停留在协办人的待办事宜中,协办人查看流程后,流程转到协办人的已办或办结事宜中;在协办人已查看流程的前提下,主办人提交意见后,该流程转到协办人的已办或办结事宜中。
不勾选“未查看一直停留在待办”,无论协办人是否查看过流程,主办人提交意见后,该流程都转到协办人的已办或办结事宜中。
(3)协同办公【可修改表单内容】
当勾选“可修改表单内容”,则协办人可以对可编辑的表单字段进行修改,但流程流转到下一节点后就不可以再修改表单字段内容。
不勾选“可修改表单内容”,则协办人不可以修改表单中任何字段。
泛普OA系统主办人之间的关系
(1).主办人之间非会签
情况一:协办人提交后,流程流转到下一节点,主办人不需再提交流程。
情况二:主办人中的一个人提交后,流程流转到下一节点,协办人不需再提交流程。
(2)主办人之间会签或依次逐个处理
情况一:协办人提交后,流程流转到下一节点,未提交的主办人不需再提交流程。
情况二:所有主办人提交后,流程流转到下一节点,协办人不需再提交流程。
【会签关系】选择【会签】协办人权限设置调整
3.3.1 协办人权限逻辑
(1)【仅能在主办人提交前提交意见】
当勾选“仅能在主办人提交前提交意见”,则主办人提交意见前协办人可提交意见,主办人提交意见后协办人不可提交意见。
不勾选“仅能在主办人提交前提交意见”,则主办人提交意见前或提交意见后,协办人都可提交意见。
(2)OA协同办公系统【未查看一直停留在待办】
当勾选“未查看一直停留在待办”,则在协办人未查看流程的前提下,主办人提交意见后,该流程仍然停留在协办人的待办事宜中,协办人查看流程后,流程转到协办人的已办或办结事宜中;在协办人已查看流程的前提下,主办人提交意见后,该流程转到协办人的已办或办结事宜中。
不勾选“未查看一直停留在待办”,无论协办人是否查看过流程,主办人提交意见后,该流程都转到协办人的已办或办结事宜中。
(3)【可修改表单内容】
当勾选“可修改表单内容”,则协办人可以对可编辑的表单字段进行修改,但流程流转到下一节点后就不可以再修改表单字段内容。
不勾选“可修改表单内容”,则协办人不可以修改表单中任何字段。
主办人之间的关系
(1)主办人之间非会签
协办人作为被抄送人可以提交一次流程,协办人是否提交流程不影响主办人的操作,主办人之一提交流程,流程流转到下一节点。
(2)主办人之间会签或依次逐个处理
协办人作为被抄送人可以提交一次流程,协办人是否提交流程不影响主办人的操作,所有主办人提交流程后,流程流转到下一节点。
【会签关系】选择【非会签】协办人权限设置调整
4.1背景
(1)【主办人提交前可提交意见】
改造前,当协办人与主办人是非会签关系时,勾选【主办人提交前可提交意见】逻辑不正确,勾选后主办人提交前协办人可提交意见,主办人提交后协办人不可提交意见;不勾选则主办人提交前后协办人都不可提交意见。从应用角度来说,既然协办人与主办人是非会签关系,那么只要其中一个人提交流程,流程已经流转到下一节点,所以协办人必须要在主办人之前提交意见,否则就不能提交意见。故不勾选【主办人提交前可提交意见】是没有意义的,故将此选项默认选中且禁止修改,同时名称调整为【仅能在主办人提交前提交意见】。
4.2设置界面调整
改造后,【主办人提交前可提交意见】选项修改为【仅能在主办人提交前提交意见】且默认选中并不可修改,下方【操作说明】中关于【主办人提交前可提交意见】选项的说明调整为“仅能在主办人提交前提交意见:是指主办人提交意见前协办人可提交意见,主办人提交意见后协办人不可提交意见”。
泛普OA软件逻辑定义
4.3.1 协办人权限逻辑
(1)【仅能在主办人提交前提交意见】
默认勾选“仅能在主办人提交前提交意见”且不可编辑,主办人提交意见前协办人可提交意见,主办人提交意见后协办人不可提交意见。
(2)【未查看一直停留在待办】
当勾选“未查看一直停留在待办”,则在协办人未查看流程的前提下,主办人提交意见后,该流程仍然停留在协办人的待办事宜中,协办人查看流程后,流程转到协办人的已办或办结事宜中;在协办人已查看流程的前提下,主办人提交意见后,该流程转到协办人的已办或办结事宜中。
不勾选“未查看一直停留在待办”,无论协办人是否查看过流程,主办人提交意见后,该流程都转到协办人的已办或办结事宜中。
(3)协同办公【可修改表单内容】
当勾选“可修改表单内容”,则协办人可以对可编辑的表单字段进行修改,但流程流转到下一节点后就不可以再修改表单字段内容。
不勾选“可修改表单内容”,则协办人不可以修改表单中任何字段。
泛普OA系统主办人之间的关系
(1).主办人之间非会签
情况一:协办人提交后,流程流转到下一节点,主办人不需再提交流程。
情况二:主办人中的一个人提交后,流程流转到下一节点,协办人不需再提交流程。
(2)主办人之间会签或依次逐个处理
情况一:协办人提交后,流程流转到下一节点,未提交的主办人不需再提交流程。
情况二:所有主办人提交后,流程流转到下一节点,协办人不需再提交流程。
【会签关系】选择【会签】协办人权限设置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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