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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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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发料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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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发料原则是仓管人员在发出物资时必须遵守的原则。一般来说,对已经形成的发料原则应该制度化,而且要让全体物资关联人员都明白、理解和运用。这些原则主要是:

1.发出得到授权使用的材料
一般情况下发出的材料至少应是经过整批确认合格的材料,但也包括经过确认的免检材料和特采料等。如:
·IQC实施检验后判定为合格的材料;
·IQC虽然免检,但得到物资部门或其他部门对该材料的许可;
·IQC检验不合格,但获得特采的物资只能用领取的方式发放。

2.发料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先进先出:FirstInFirstOut(FIFO),先发先进来的材料,后发后进来的材料,确保某些材料不会在库中滞留。

执行先进先出时要遵守如下的规定:
.决定物资“先进来”的依据是物品本身的生产日期,而不是入库日期。这是因为入库日期对于物资来说是一个有变数的相对日期,而生产日期却是绝对的。
.仓库的物资摆放位置要对实施先进先出具有可操作性。也就是说先放进的物资不能被后放进的物资所阻挡,而导致先放进的物资不能先取出来。

3.特殊情况的“后进先出”物资发放方式
如果由于市场因素等原因,需要对物资实施“后进先出”的特殊管理时,由物资课长批准后,按领料方式进行。 rn本篇文章来源于PMC资源网公益网站能源管理系统
发布:2007-03-24 14:01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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