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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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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存储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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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的存放如无特殊要求则按照物资的大小、高度、重量等采取适当有效的存放方法,一般标准如下:

1、高度:堆放总高度一般限制3米以下,置放料架时每层不超过1.5米。

2、重量:在放置物资时要考虑物资的重量,重者应尽量摆在下层,避免在存取物资时发生意外。

3、集成电路(IC)及易碎品的储存规定:

①集成电路在储存时应采用原包装储存或以防静电的容器储存保存,以防止静电损伤或其他原因可能造成品质受损。

②集成电路因需要而有零数出库或库存时,需垫以防静电的材质容器,以避免IC脚因储存不慎而造成弯曲及损毁,而且在搬移集成电路时必须使用防静电的工具搬移(如真空吸笔),尽量避免用手。

③易碎品尽量放置在料件架下层或装箱存放以保安全。

④以上物资在发、领料时,必须在工作台上作业。

4、对于有使用期限的物资必须特别予以标示。
rn本篇文章来源于PMC资源网公益网站能源管理系统

发布:2007-03-24 14:25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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