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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京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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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在北京会议中心召开“2014年北京市卫生计生工作会”。杨晓超副市长、侯玉兰副秘书长参加会议并讲话。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改办、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局、市医管局、各区县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各三级医院、直属各单位等有关部门领导和负责人出席会议。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党委书记方来英作了“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统筹推进首都卫生计生事业发展——2014年北京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报告”,总结了2013年卫生计生工作,对2014年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方来英主任在报告中说,2013年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的工作主要有六个特点:

一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了新进展;

二是公共卫生服务为城市运行提供了有效保障;

三是计划生育工作为首都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新贡献;

四是医疗服务能力有了新提升;

五是卫生法制工作取得新突破;

六是卫生计生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通过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向社会展现了新面貌。

2013年,全市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升,户籍居民平均期望寿命为81.51岁,较上年增加0.16岁;常住居民孕产妇死亡率为9.24/10万、婴儿死亡率为2.02‰,继续保持国内领先和国际先进水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优质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常住人口出生率8.9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41‰,计划生育率稳定在95%以上的较高水平;医疗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高,全市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为2.19亿,增长11.2%;出院人次为291.5万,增长8.24%;新农合人均实际筹资达到697元,政府为解决农民基本医疗补助了14.64亿元,参合率达到98.07%;全市各类传染病报告病例117875例,报告发病率为569.64/10万,比去年下降了8.29%。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创新、融合发展、巩固提升的重要一年。市卫生计生工作将按照国家卫生计委,市委、市政府部署和要求,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为重点,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新突破,推进医疗服务质量得到新提升,推进“单独两孩”政策稳妥实施,继续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更加注重科学精准的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2014年的工作思路是:

(一)按照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的要求,树立“底线思维”,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建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筹资水平到每人1000元,巩固新农合制度的参合率,推广新农合与商业保险公司“共保联建”,探索城乡居民参与基层卫生机构管理的治理模式,促进基层卫生机构紧紧围绕社区居民关心的健康问题开展工作。严格控制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规模,调整北京地区政府举办医疗机构的布局,明确政府主办的不同级别、层级的医疗机构的规模、数量和功能定位。按照“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的要求,提出人民健康状态的评价指标,开展区域卫生和人群健康状况评价工作。

(二)扎实有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和便利的计生服务,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单独二孩政策的顺利实施,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推进本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强化产科、儿科建设,保证孕产妇顺利建档生育。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完善生育服务系统建设,逐步推进网上办理生育服务证工作,方便群众办事。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完善独生子女家庭经济帮助政策,研究调整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政策。继续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建立卫生计生统计监测分析工作机制。

(三)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健康服务业的发展。制定本市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健康服务业。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会资金直接投向医疗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化服务需求领域,满足群众多元化健康需求。探索建立医生自主创业的制度,允许医生开办私人诊所。推动卫生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梳理、精简、委托、下放卫生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审批和服务效率。发布医疗机构审批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各级卫生计生行政机构医疗机构准入申请的标准统一、程序统一、时限统一,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改革医生、护士再注册制度,探索实施电子注册。

(四)构建分级诊疗,合理供给,促进优质资源向纵向和横向流动。通过加快医联体建设,打造区域医疗责任体系,打造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疗资源纵向流动体系,打造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功能横向互补体系,最终实现向患者提供连续化、系统化医疗服务的目标。2014年争取在六城区每个区实现2个医联体签约运行,其他郊区县实现1个医联体签约运行。加快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推进电子病历建设和市、区两级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卫生计生信息技术规范统筹工作,着力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做好健康卡推广工作。优化医疗服务结构。推动医院内部分级诊疗、专家团队服务新模式。研究制定北京地区医学专科发展规划,促进转化医学发展,促进国家医学中心在北京落地。

(五)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保障城市运行,促进市民健康。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完善跨部门的信息通报和行动协调机制。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修订以防控慢性病为目标的阳光长城计划,鼓励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慢病防控和试点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按照政府有效供给、社会多方参与、个人局部承担的三结合原则继续开展血脂异常等心脑血管疾病危险因素以及结核病防治和肺癌等重点癌种的筛查与干预、治疗工作。实施国家营养纲要,提高市民营养素质。完善院前急救体系,加快推进急救立法。按照院前急救由政府负责、一般医疗转运创造条件交由社会承担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鼓励志愿服务者参与,增加市场供给,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探索建立医疗急救员队伍。加强妇幼和老年卫生工作。研究制定本市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标准。开展 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及3-6岁儿童体质监测工作。试点开展0-6岁儿童视力、听力、肢体、智力和孤独症筛查。完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发布推进康复、护理体系建设的意见。积极探索医养结合的模式。

(六)推进人才培养使用制度改革,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供合格的人才资源。引导行业学会和协会开展对执业医师、护士等医务工作者的人文素养培养和职业素质教育,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支持有关部门发展康复、护理等职业教育体系。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做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探索建立实施全科医生特岗项目制度。完善实施医师多点执业制度,保护医护人员在依法注册的行政区域内合法执业的权益。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医生区别聘用合同及薪酬待遇等改革探索,鼓励非全日制医生以固定时间到基层和其他医院兼职工作,激发医生为更多患者服务的动力。研究支持具有执业资格的护士向社会提供护理服务的试点工作。推动医疗责任险和医疗事故险改革,鼓励医疗单位和医生个人投保医疗责任险。

(七)强化卫生计生监管体系、卫生计生法制体系建设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卫生计生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的能力,更好的服务于改革,服务于发展,服务于市民。开展全市卫生总费用绩效研究,优化卫生预算结构,保障财政资金效益,逐步建立以公益性指标为核心的全市政府举办及承担政府基本医疗服务的医院评价体系。鼓励社会第三方开展医院医疗服务评价认证工作,引导行业团体按照服务单位、服务类别、服务地区开展同业评价。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依法实施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监管,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和继续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处方点评工作,保障广大患者的权益。坚决打击非法行医,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公众安全。加快推进卫生政策研究和立法工作。举办卫生计生政策研究合作中心。完成《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的送审工作和《北京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启动《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促进中医药条例》的修订评估工作。组建北京市卫生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完成11项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开始颁布第一批地方食品安全标准。

(八)做好党的建设和行风建设,提升卫生干部职工参与改革推动发展的自觉性。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完善反对“四风”的长效机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支持区县卫生计生部门的同志并和同志们一起开展好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得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班子的同志们受到教育,进而转化成推动改革和发展,为人民服务的动力;转化成卫生计生队伍团结、为民、向上的精神面貌。

坚决落实卫生行业“九不准”规定。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将医药购销、大处方、过度医疗等破坏行业形象和群众利益被群众包括广大医务工作者都深恶痛绝的丑恶现象曝光于众。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力度,充分发挥威慑作用,加强制度建设,实现阳光行政。

发布:2007-04-09 10:53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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