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软件培训的组织策划
用友软件培训的组织策划:
第一条 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培训活动的组织、策划。
第二条 公司其他各部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同时在公司整体培训计划下组织好本部门内部的培训。
用友培训受训者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 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员工有权利要求参加与其岗位职责相符的学历教育或者公司内部举办的各类培训。
第四条 经批准进行培训的员工有权利享受公司为受训员工提供的各项待遇。
第五条 在培训活动对其工作不产生重大影响范围内,被指定的员工有义务参加培训,并坚持到结束,达到培训要求的效果。
第六条 培训活动结束后,员工有义务把所学知识和技能运用到日常工作中。
第七条 员工自我培训一般只能利用业余时间,如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培训的,须凭有效证明,经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办理请假手续。
第八条 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类培训后,受训人员根据《劳动合同》中关于培训的规定,确定应在公司的服务年限。
用友培训计划:
第九条 用友软件培训计划的制订:
1) 公司部门在编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时,编制本事业部的《年度培训计划》,经本部
门负责人评审、审批后提交人力资源主管部门。
2) 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每年年底发放员工培训需求调查表,员工根据自身的培训
需求提出申请,上报给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培训计划,上报人力资源主管部门。
3) 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各部门上报情况结合当年培训评估确定的相应的培训
需求进行公司下一年培训需求分析,作为制定培训计划的基础。
第十条 培训计划的修订
1) 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情况按季度调整本部门培训计划,并修订年度培训计划后交人力资源主管部门。
2) 员工可以随时向本部门或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具有特色的个人培训需求。
3) 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各部门的培训计划的修订情况以及培训的实施情况,及时修订公司的培训计划。在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十一条 培训计划的管理和监控
1) 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管理;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培训计划的管理;各专项培训计划的组织和实施部门负责该专项培训计划的管理。
2) 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公司培训计划的实施,已经各部门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的监控。
第十二条 具体实施计划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 培训方法、进程的确定;
2) 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3) 培训教材、器材的确定;
4) 培训时间、地点的确定;
5) 培训组织者、培训师的确定;
6) 各项费用开支的使用计划。
第十三条 外派培训应该由个人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审核批准
后交至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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