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发票的审核人和收款人可否以盖章代替
【问题】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忘记了填写审核人和收款人,可不可以盖章代替?
【解答】
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三条和第十一条),增值税专用发票应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并且要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故不可以盖章代替忘记打印的审核人和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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