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公司管理系统 | 工程企业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造价咨询管理系统 | 工程设计管理系统 | 甲方项目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客户案例 | 在线试用
X 关闭
会计管理系统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领域应用 > 资产管理系统 > 会计管理系统

办理汇兑凭证时的填写事项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企业会计人员办理汇兑必须填写以下事项:

  1、表明:“信汇”或“电汇”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收款人名称。

  5、汇款人名称

  6、汇入地点、汇入行名称。

  7、汇出地点、汇出行名称。

  8、委托日期。

  8、汇款入签章。

  凡汇兑凭证上欠缺上汇款事项之一的。银行不受理。

  同时,如果收款人为个人的,收款人需要到汇入银行领取汇款,汇款人就应在汇兑凭证上注明“留行待取”字样:留行待取的汇款,需要指定单位的收款人领取汇款的,应注明收款人单位名称,信汇凭收款人签章支取的,应在信汇凭证上预留其签章。

  汇款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的,必须在汇入银行支取现金的,应在信、电汇凭证上的“汇款金额”大写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款金额。

发布:2007-03-26 14:48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