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公司管理系统 | 工程企业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造价咨询管理系统 | 工程设计管理系统 | 甲方项目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客户案例 | 在线试用
X 关闭
会计管理系统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领域应用 > 资产管理系统 > 会计管理系统

原始凭证的审核规范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导读】原始凭证的审核规范,会计人你应该了解。原始凭证应详细审核,如有下列情况者,应当视为不合法:(1)填写的数字计算错误。(2)填写的数字与规定及事实经过不符。(3)与法律和企业有关规定不符者.更多关于原始凭证的审核规范,请查看下文。     

    1、原始凭证的合法性

  原始凭证应详细审核,如有下列情况者,应当视为不合法:

  (1)填写的数字计算错误。

  (2)填写的数字与规定及事实经过不符。

  (3)与法律和企业有关规定不符者;

  2、支出凭证的审核

  (1)支付款项应取得收款人的统一发票,金额较小的可以用收据代替。

  (2)对于公司购进商品或支付费用所取得的原始凭证,应盖有对方企业的财务印章,并载明下列各项内容:

  ①该企业的名称、地址;

  ②商品名称、规格及数量或费用性质;

  ③商品的单价、总价;

  ④交易日期等。

  (3)对于个人支付费用的原始凭证,应记明下列各项内容:

  ①该用款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

  ②支付款项事由;

  ③实收金额;

  ④收到日期等。

  3、收入凭证的审核

  (1)各项收入无论属于营业收入或营业外收入,均应取得足够证明收入的凭证。

  (2)各项成品销售及其他资产出售所开的统一发票,应记明下列事项:

  ①销售(或出售)日期;

  ②客户名称及地址;

  ③销售成品或其他资产名称、数量;

  ④单价及总价;

  ⑤公司的名称、地址及印章;

  (3)收入凭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视为不合法:

  ①收入计算及条件与规定不符;

  ②收入与事实经过不符;

  ③数字计算错误;

  ④手续不全;

  ⑤其他与法律和企业有关规定不符的情况。

发布:2007-03-26 14:48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